【主題】IPO與STO的展望
專欄作家:裕禾泰共同創辦人暨風控副總
假米蘭(Jamie) 2019/03/20
曾經接觸過傳統金融機構的投資人,相信對於IPO(Initial Public Offerings)都不陌生。
而在加密貨幣的世界,目前最接近IPO的概念應該就是所謂的STO(Security token offerings)了,更精確的說,STO很多概念其實類似過去幾年各國提倡的創業板塊或新三板的概念,是一種可以讓新創企業進行群眾募資,以及讓群眾早期參與新創企業的手段,差別在於STO是透過區塊鏈技術,而IPO是透過傳統券商上市,上市的規定也有許多不同的地方。
項目究竟要如何STO呢?
目前各國都在加緊制定STO相關規範中,最早出臺相關法規的是美國跟瑞士,而據筆者和香港投資推廣署負責金融科技的劉經理請教,劉經理表示香港STO法規規範進度目前落後於新加坡。以此推斷,亞洲方面最快推出相關STO完整規範的可能會是在新加坡,預計在今年Q2相關機制可望出爐。而台灣政府也表示希望在今年6月能制定好STO相關規定。筆者對於各國政府能制定相關規範是非常樂觀其成的,畢竟過往的ICO衍生出了許多的詐騙問題,透過更完善的規範,可以讓區塊鏈的技術應用更透明,也更能保障投資人的安全。
以美國STO相關規定(SEC’s Form D 及 Reg A)為例:
- 項目公司重要規範一
每年要能產生超過1,000萬美元的營收,公司在快速上昇階段並且有跨國際的商業規模,另發行的Token要能明確跟公司的資產或產權連結。
- 項目公司重要規範二
要能提供超過2年受審計的財報。
- 項目公司重要規範三
募資額度小於5000萬美金。
- 投資人重要規範一
STO投資人除了Reg A外多限定必須是合格投資人才能參與(超過1百萬美金的資產或是過去2年收入皆超過20萬美金)。
- 投資人重要規範二
限定募集資產規模以RegA來說是5,000萬美金,且除了合格投資人外,最多只可以再銷售給其他35個購買者。
筆者上上週去參與香港區塊鏈的活動,會場中許多關於STO的路演項目都是跟房地產相關,此一趨勢筆者在去年11月28日的“何為STO”文章中已有提到,目前看來正在一步一步實現中。